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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以案说法】宝妈兼职月入过万?小心“手工活”陷阱!

时间:2024-12-24 03:56:46 来源:网络整理编辑:吕梁市

核心提示

“时间自由,有手就会,工作带娃两不误,轻松当上万元户。”网络诈骗手法层出不穷。近日,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关于“手工活”兼职的民事案件。案情介绍2022年,原告陈女士偶然得知邻居李女士在做手工

“时间自由,有手就会,工作带娃两不误,轻松当上万元户。”网络诈骗手法层出不穷。近日,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关于“手工活”兼职的民事案件。

案情介绍

2022年,原告陈女士偶然得知邻居李女士在做手工活兼职,在家编发卡、手机链即能获得报酬,于是想让邻居李女士带着她一起做。

据李女士介绍,手工费50元/单,但需支付380元/单的原材料押金,待做好成品后,经工厂验收合格退还押金并支付手工费。同时,李女士提醒陈女士,自己也是跟着别人做,有较大的风险,如果老板、工厂跑路,预付的原材料押金可能收不回来。陈女士考虑了一段时间后,最终还是选择从事手工兼职。

前期,陈女士通过李女士下了10单“手工活”,厂家将原材料邮寄给陈女士,陈女士完工后按照要求将成品寄回厂家,不久后便收到厂家退还的3800元押金及支付的500元手工费,陈女士尝到“甜头”后,陆续通过李女士向厂家支付原喜剧之王材料押金合计8400元,并完成了相应的手工活,但这次她等来的却是厂家跑路的消息。

陈女士认为案涉手工活系经李女士介绍,且下单及回款也都是李女士经手,故将李女士告上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花果人民法庭,要求其退还原材料押金并支付手工费。

法院审理

张湾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,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提交的证据来看,案涉原材料非被告李女士提供,成品非被告李女士接收检验,报酬亦非由被告李女士结算、支付,被告李女士并非该加工合同的相对人,原告陈女士据此向李女士主张权利无事实及法律依据,判决驳回了陈女士的诉讼请求。

陈女士不服判决,上诉至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,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维持了一审判决。目前,李女士配合陈女士已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
法官说法

加工合同纠纷,是指当事人就达成的定作人提供原材料和提出具体要求,由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与技能完成成品,交付给定作人并接受报酬的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纠纷。

本案中,陈女士毫无疑问是“承揽人”,其以手工活系经李女士介绍,由李女士帮其下单、经手回款等事宜,直指李女士是“定作人”,但根据其陈述的加工模式来看,陈女士从事加工的原材料由厂家提供,加工完成后由其本人寄回厂家,喜剧之王李女士与陈女士与厂家的加工合同中仅起到介绍、指导加工,转交原材料押金及报酬的作用,并无证据证实其与陈女士之间存在加工合同关系,且陈女士在从事手工兼职前也明确知晓存在风险。

法官提示

“手工活”兼职别乱接,谨防赚钱不成反被骗。

近年来,手工活兼职因门槛低且时间自由,备受宝妈们的喜爱。诈骗分子利用这点,通过社交软件等渠道发布兼职广告,以“在家创业、轻松赚钱、简单易学、高额回报”为诱饵,引诱“宝妈”、家庭主妇支付高额的原材料押金,起初,厂家为赢得宝妈们的信任,会如约退还原材料押金并支付加工费,随着宝妈们越陷越深,厂家会以成品量大、检验不过来为由拖延回款或成品不合格为由不予退还,直至了无音信。

希望大家在看完这起发生在身边的真实经历后,务必要保持警惕,提高防范意识,谨记任何要求垫资的兼职都是诈骗,凡是要交押金、保证金的手工活都是骗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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